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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《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。
据悉,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,为引领和全面推动美丽江西建设、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。